
【实用】采购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采购合同 篇1需方:“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采购合同。合同文件:《拟采产品报价表》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照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新产品。
2.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修理和更换零部件。不属于货物本身质量问题的故障及人为破损,乙方概不负责。
3.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仅限于质保期内)
4.乙方提供的消防器材必须有检验报告。
二、货物包装、发货及运输
1.乙方在货物运发前及到达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距离内,应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接收地点给予签收后,一切防潮、防锈和破损装卸与乙方无关,乙方只负责安装,安装验收完毕后,甲方在合同注明验收完毕,乙方只在质保期内负责三包。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测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货物签收后,即与乙方无关,甲方负责。
三、验收
1.乙方交货应按出厂规定及标准检验方法,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测并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然后在合同内由甲方注明检验合格,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依据,有关质量、规格、性能的检验即视为最终验收。
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依照规定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质量达到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的地点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4.本次采购货物的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交货日期及交货方式。
1.自《购销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物价款总值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乙方向甲方偿付货物总额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维修。
4.乙方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十的违约金。
5.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6.在质保期内,因乙方提供的消防器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影响消防功能而产生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包括因此产生诉讼而引发的律师费用等间接损失。
7、在签收货物过程中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最终决定,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8、乙方配合甲方办理一系列消防验收工作。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其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即时通知对方。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周内,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时间并继续履行合同。
七、纠纷解决:甲乙双方因不能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将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日期: 日期:
采购合同 篇2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品原材料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饭店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粮油类、蔬菜类、水产类、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干货类、调料类等货物(见附表)。
第二条: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订货:甲方每日在《报价表》范围内向乙方订货一次,于20时至22时前以电话联系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电话方式,如果是临时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第三条:交货时间及地点
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将甲方所订的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价格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报价表货物内容进行扩充和缩减。
批次订货:乙方每日就《报价表》中所供货物的价格向甲方确认,该价格为当日批发市场牌价的价格为准。以订货日确认的价格作为该批次订货的结算价格。
临时订货:临时订货的货物如在甲方附近市场采购,按照实际零售价格结算,实际零售价格以乙方出具的采购发票上标明的价格为准;否则按照批次订货价格结算。
第五条:货物的储藏
乙方不对供应甲方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乙方保证所有外购的货物自批发、采购地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乙方向甲方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
乙方保证建立了严格的仓库管理情况记录档案,详细记载进入、搬出货物的种类、数量和时间。
第六条:验收与检查
1乙方按照甲方订单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人员应及时对乙方货物进行验收,甲方不得无故拖延。
2交货验收程序如下:
甲乙双方人员核对订货单据;
货物包装检查,包装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
负责更换货物;
保质期检查,保质期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保质期不合格的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
生鲜货物的外观检查,外观检查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次该类不合格货物,做退货处理或乙方负责更换货物;
数量检查,数量短缺的,乙方必须按照订单补齐货物;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 ……此处隐藏7057个字……雇用、承榄、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005从基本的合同要素浅谈合同风险的防范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体审核: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 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采购合同 篇9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乙方拟投标20xx年沿海防护林工程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若乙方有中标,甲乙双方即签订以下协议。若乙方无中标,本协议自动取消,视为无效。以资双方共同履行。
1、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付给甲方30%的苗木预定金,余额待提苗时一次性付清。如中途乙方所需数量变更应与甲方协商更改。如乙方不能按协议提苗,定金不予退还。
2、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若遇天灾苗木损失严重,则甲方在提苗木前10天通知乙方按比例缩减。
3、乙方提货时间10天前通知甲方,运输手续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需甲方代办,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办费。
4、本协议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如有违约按有关法规条例执行。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