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

时间:2025-08-28 20:05:22
【精选】培训通知范文九篇

【精选】培训通知范文九篇

在现实社会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况越来越多,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传达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布置工作与周知事项时所用的一种下行公文。那么一般通知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培训通知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培训通知 篇1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持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财政部对职工薪酬等五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并印发了公允价值计量等三项新准则。为配合财政部做好新准则的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新准则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应企业会计人员的要求,中国会计学会决定于今年4月、5月份举办三期“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邀请财政部负责起草新准则的专家授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企业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二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三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四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第五讲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会计司专家主讲。

二、培训对象

1、境内外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会计人员;

2、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3、高等院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内容

昆明班,20xx年4月18—22日,18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昆明市云安会都。

桂林班,20xx年5月9—13日,9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桂林宾馆。

西安班,20xx年5月23—27日,23日(周五)报到。培训地点为西安市西北饭店。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职工薪酬、长期投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列报、金融工具列报以及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新准则进行全面系统的解读,同时对如何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提出要求。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培训报名

1、传真报名。请您填写《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中国会计学会(010-68xxxxxx、68xxxxxx)。

2、报名审核。中国会计学会将对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并以短信方式通知您报名是否成功。培训班开班前1周,我们再以电子邮件通知您具体报到事宜,并将报到事项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公布。

3、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开班前1周停止报名。鉴于场地、名额有限,额满为止。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参加培训的学员,每人收取2200元培训费(含资料费等)。如学员是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或所在单位为中国会计学会单位会员,每人收取20xx元培训费。培训费请在报到现场交纳(现金、刷卡均可),也可提前汇款至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单位:中国会计学会

开户银行:

账 号:

2、食宿费。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食宿费标准约为每人每天300元左右。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会计学会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子信箱:

附件1: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课程安排

附件2:中国会计学会企业会计准则高级培训班报名回执

  中国会计学会

  20xx年2月13日

培训通知 篇2

各二级学院:

经各学院的发动宣传,我院首期“互联网+”免费创业培训报名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经与市创业指导中心沟通,本期培训班人数由40人增加至46人,具体学员名单见附件1。

二、请所有学员于4月21日(周五)下午3点前到图文楼113室领取教材2本。

三、请所有学员加入班级群:153271933,相关材料将上传至群文件,申请时请标明班级和姓名。

四、请学员按照课表安排按时上下课,课表详见附件2。

五、请所有学员遵守培训纪律,如果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向培训班班主任唐莉老师请假,不能无故缺勤。

  学工处

  20xx年4月12日

培训通知 篇3

市属各医疗单位、驻玉农垦团场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省、市妇幼卫生重点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同意,决定举办全市妇幼专干业务培训会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解读《20xx年基层妇幼卫生考核细则》、《XX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安排20xx年妇幼重点工作;

(二)讲解《20xx年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三)儿童保健知识;

(四)孕产妇保健知识。

二、培训时间

20xx年1月29日早晨8:30报到(报到地点:市妇幼保健站三楼会议室),会期一天。

三、培训地点

市妇幼保健站三楼会议室。

四、参训人员

市属各医疗单位妇幼专干。

五、有关事项

此次培训由市卫计局主办,市妇幼保健站承办,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日常工作,务必确保妇幼专干按时参会,参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通知三:

各位结对教师:

在实施穗研字[20xx]08号文件《XX市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结合XX市教育局当前重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第二期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将从20xx学年开始,本期培训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为主,并把镇街教学指导中心业务干部纳入培训范围。

特聘请你担任生物学科农村教师的结对指导老师(名单附后),聘期两年(20xx年12月至20xx年12月)。现定于12月30日至31日为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你需要参加一段培训活动,请于12月31日(星期四)上午8:30到达华泰宾馆(XX市先烈南路23 ……此处隐藏2302个字……部门要督促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化工、建材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用人单位要突出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以及放射性危害等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上的劳动者,对其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 要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农民工和派遣用工人员作为职业卫生培训的重点人群,针对其流动性大、文化程度偏低、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不强等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并监督检查煤矿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和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煤矿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当中,提高培训效果。

六、因材施教,明确培训内容及培训时间

用人单位要根据行业和岗位特点,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确保培训取得实效。没有能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

七、切实提高职业卫生培训质量

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鼓励劳动者集中参加网络在线职业卫生培训学习,有关内容和学时可按规定纳入考核体系。鼓励用人单位按照“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原则,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需求,组织编写学习读本、知识手册等简易教材。要借鉴安全生产培训的有效做法,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推行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有针对性地讲述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等,使交班前职业卫生培训成为职业病危害预防的第一道防线。

八、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监督检查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培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要利用行政执法、重点帮扶等方式推动培训工作,把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监督执法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也可以现场检查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技能,检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效果。

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劳动者,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对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依法倒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落实情况,凡存在未经培训上岗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XX办公厅

培训通知 篇8

尊敬的客户朋友们:

为了提升全体员工的业务素养和技能,公司定于20xx年4月21日到24日进行内部员工培训,届时员工成都、重庆及昆明公司全部员工将分批进行封闭培训,期间可能无法接听电话或及时回复消息!

在此期间如有事需联系相关对口人员,可在微信或QQ留言,他们将在培训结束后一一回复;如有急事可以联系成都公司座机:028-85425176 85426176

或拨打:18980007310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一xx科技

培训通知 篇9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xx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某某单位

  20xx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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